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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中心人民醫院《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流程
日期:2024-05-18 09:00:39 瀏覽量:4280
《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補辦
1、由當事人到滕州市婦幼保健院提出申請(滕州市婦幼保健院負責滕州市助產機構分娩的產婦)。
2、當事人攜帶父、母雙方身份證、父母和孩子戶口本到原簽發機構(新生兒出生的機構)提取住院病歷、原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及其他相關材料。
3、管理機構(滕州市婦幼保健院)在審核相關材料無誤后予以補發。補發信息與原證一致。
《出生醫學證明》注意事項
1、新生兒出生后原則上應在1個月以內按要求申領出生醫學證明。超過1年時間未申領的,首次申領時需向簽發機構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2、新生兒母親親自領證,若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的,可委托新生兒父親來辦理,須同時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并按手印的授權委托書。
3、《出生醫學證明》為法律文件,由正頁、副頁、存根三部分組成,存根由簽發機構保存,副頁由戶籍登記機構保存,嚴禁私自裁切,正頁由新生兒父母妥善保存。不得涂改,不得損壞和遺失。
《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
辦理地點:一站式服務中心西側《出生醫學證明》簽發處
咨詢電話:0632-55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