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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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中心人民醫院投訴接待及投訴電話公示


一、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對醫療行為,醫療管理、醫療質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可以以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醫院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或者投訴請求。

二、醫患關系辦公室(醫德醫風辦、醫療安全科)負責全院投訴管理工作,統一受理投訴、調查、核實投訴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及時答復投訴人。

三、投訴實行“首訴負責制”,接受投訴部門、科室的工作人員對于能夠當場協調處理的要盡量當場協調解決;對于無法當場協調處理的要主動引導投訴人到醫患關系辦公室(醫德醫風辦、醫療安全科),以保證投訴處理及時有效。

四、投訴接待人對投訴人反映情況要深入了解,提出處理意見,并將處理結果及時與投訴人溝通。

對投訴舉報線索清晰、事實清楚的事項,能當場答復的就當場答復;

情況較復雜,需調查、核實的,于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內給予答復。

涉及多個科室,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共同研究的,于接到投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反饋處理情況或者處理意見。

投訴已經處理完畢,投訴人對處理意見有爭議并能夠提供新情況和證據材料的,按照投訴流程重新給與處理。

五、投訴內容涉及醫療糾紛,投訴人應按照醫療糾紛處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協商,不能協商解決的,可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解決,接待人做好解釋疏導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六、投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及醫院有關規定,不得影響醫院工作秩序,損害接待場所的公私財物,糾纏、侮辱、毆打、威脅接待人員,攜帶危險品及管制器械進入接待場所。

七、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將不予處理,并向投訴人說明情況。

1、患者已將投訴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向第三方申請調解的;

2、患者已就投訴事項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者信訪部門反映并作出處理的;

3、沒有明確的投訴對象和具體事實的;

4、投訴內容已涉及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的;

5、其他不屬于投訴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的投訴。



投訴管理部門:醫患關系辦公室(醫德醫風辦公室:門診樓三樓西走廊,醫療安全科:8號綜合樓后小院內)

醫院投訴電話:0632-2712345(工作日24小時接聽)

醫德醫風辦公室:0632-5527273(工作時間)

醫療安全科:0632-5590533(工作時間)

醫院投訴接待地點:

醫德醫風辦公室:門診樓三樓西走廊

醫療安全科:8號綜合樓后小院內

投訴接待時間: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夏季(4月1日-9月30日)

    13:30——17:00 冬季(10月1日-3月31日)

投訴接收郵箱:yhbtsyx@163.com

上級部門電話:0632-5513891

感謝您為我們提出寶貴意見建議,祝您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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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632-5527032) 郵箱:tzzxrmyy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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